双击自动滚屏  
(八)新退休人员社区移交与待遇领取

发表日期:2005年11月19日  本页面已被访问 2534 次

 

    新退休人员在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后,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携带退休人员档案、退休审批表、户口薄和身份证,与每月1—5日到社会化管理科待遇发放窗口做“新增离退休人员待遇复核”确认。确认无误后新退休人员本人到社会化管理科指纹采集室进行“原始指纹采集”。同时填写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》一式两份,到所在管理社区验印,一份由社区存查,一份返回指纹室。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到“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”办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手续,由“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”业务人员开具《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通知单》,于每月28日—30日凭《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通知单》到社会化管理科待遇发放窗口领取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存折。

 上一篇:《失业待遇审核与发放》

下一篇:《离退休人员原始基础数据采集与生存验证》



  双击自动滚屏  

磐石社保 | 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 | 联系我们 | 进入管理 |

联系地址:吉林省磐石市福大安路1438号   联系电话:043265224348   联系人:北方
吉ICP备0500902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