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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退保

发表日期:2005年11月19日  本页面已被访问 2686 次

 

重复保险者申请退在续保窗口的保险关系,由综合业务科填写《重复保险退保申请表》,经主管业务经理审核、公司经理签批后,送信息管理科清除帐户,基金管理科依据综合业务科审批意见办理退款。

参保人员因死亡、出国(境)定居等需要终止保险关系的,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(无参保单位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)携带有效死亡证明书、出国定居、护照等相关材料和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基础信息、增减、补缴明细、社会保险手册、缴费收据等到综合业务科办理终止保险关系手续,填写《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报表》,经主管业务经理审核、公司经理签批、信息管理科核准后,到基金管理科领取一次性支付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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