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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社会保险申报

发表日期:2005年11月15日  本页面已被访问 2923 次

 

   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每月1-8日携带《社会保险费申报表》、《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基础信息、增减、补缴明细表》到综合业务科办理申报业务,同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减(办理人员增加时业务人员必须查阅档案。出生年月日、参加工作时间必须以档案为准;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如有异议以身份证为准,差异明显的提交认定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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